恢复工资的本义 高致贤 工资就是工作报酬,不是学历奖励。完成某个职位上的工作任务,达到某种工作目标,就给你定多少报酬,天经地义,无可厚非,工资是请你干工作的,不是向你买学历的,这便是工资的本来含义。所以,我非常赞成上海不唯学历凭实绩定工资的做法。 高学历低能力和低学历高能力的人,生活中比比皆是,若按学历定工资,肯定不公平。家乡有个文盲种树20年,栽杉苗的成活率达99.9%,不少林学本科生就是办不到;一个中文学士和一个初中毕业生同在一所中学教高中三年级的语文课,学士授课班的学生常当着学士的面跑到另一个教室外去“偷”听那初中学历的老师讲课。一个新闻学士当通讯科长,领导一个初中肄业的工作人员,两人都专职写新闻报道。可年终各报刊台评优秀通讯员和好新闻,常是工作员拿几家媒体的几项奖,科长极少获奖。因为那优秀通讯员是凭被采用的稿件数来评定的,头版头条折5篇,三人合写的只能算1/3篇,少半篇都评不上,故科长只好望奖兴叹。实践是检验工作能力的标准,是骡是马都要上遛场才知道。 不凭学历,当然不是否定学历,而是不唯学历。学历不等于学力,故只有初中学历的人,可以以大学本科同等学力报考研究生。只有打破“唯学历”论,提倡实绩定报酬,才能激发人们自学成才、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或让使用不当的人积极主动寻找适合自已特长的岗位,利于发挥人才专长;有些高学历者干不出佳绩,不是他们没有能力,而是“力”不致用,如让陈景润去教书,让歌星刘欢去跳巴雷舞,让球星姚明去搞体操,能出佳绩吗?抑或有些人是拿着高薪偷懒,出工不出力,反正文凭在档,工资照升。所以,不唯学历凭实绩定工资,便能调动职工们的积极性,这是一种很有利于人事制度改革的举措,于国于民于个人皆有利,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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