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高利贷”利用垄断变相还魂 高致贤 根据蔡委员的广州调查,当前固定电话、有线电视、交通罚款的滞纳金折合成年利率,分别高达109.5%、730%和1095%,高出银行利率若干若干倍,比高利贷还要高利贷,令人不寒而栗!固定电话和有线电视已属高利率的收费了,交通罚款更是无本之利,按银行存款利率加收滞纳金已属利滚利了。滞纳金又定得那么高就是牟取暴利!为何形成这种局面?行业垄断所致。 鄙人参加过一次决策会议,临到散会时办事员提出滞纳金的收费率来讨论。主持人说,没有时间了,收多少你起草个文件批发下去就行了。有人说,还是研究一下吧。领导说,研究什么,定多少只不过是个督促形式,按时交费就没有滞纳金了嘛!领导的“指示”不无道理,可执行起来就有文章。 垄断企业属上级直管,地方政府无权过问。它们的用(客)户又在地方,“管用脱节”,收费多为企业说了算。因为他们以上交利润多而受宠于主管机关。上头只看盈利多,不问多的利钱来路如何,就巩固了他们的垄断地位。他们就不理采用户乃至地方政府的意见,有的单位,节假日交费时间不顺延,上班时间无人收费,交费到期也不提醒更不催促用户交费,更不管用户有什么客观原因,待到过期了,不交滞纳金就叫“停”(水、电、车、电视等)。因为“只此一家,别无分店”,没有竞争,垄断者就可以为所欲为。 加滞纳金的确只是一种督促交费的手段,但它属利上之利,最高与银行现行存款利率一样就可以了,也应召开听证会来定。可是,若不打破行业垄断,听政会他们可以不听,地方政府也干预不了,还是希望蔡委员的此类建议引起中央重视才能解决。如果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话,滞纳金收费率下降了,其它费用还会提高。最根本的办法是让他们参与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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