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了身就无脸见人? 高致贤 受封建思想毒害很深的人,尤其是老人和农村人中有种念:不问原因如何,女人失身,即使是遭受坏人的强暴,也就无脸面见人了!于是,有的妇女受到强暴之后,不是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反而以为自己无颜见人,有的亲人也因之不同情受害者,反而认为受害者给他们丢脸了,有意无意地迫使受害者以自杀来证明自己的清白,造成不应有的悲剧,放纵了犯罪分子!这种女人捍卫贞操的勇气和决心都令我钦佩,可惜使用的方法不当,这又使人深感遗憾。须知,生命和贞操都没有什么“值”的具体标准可以衡量,但可用法律来保护。当自己处于无力抗拒的情况下,能巧施妙计避免强暴最好,万一不行,挣扎中抓破歹徒明显部位的皮肤,或抓住几根头发、一粒钮扣之类的物证,看好歹徒的特征等,事后及时报案,依法解决。 这其间要消除一种认为失身了就无脸见人的顾虑。“女人失身就再无脸见人了”是为保护流氓犯罪的封建“流氓舆论”,千万不要为它去送命。女人遭强暴是受害者,亲人和社会上的理智者是会同情的。如果被“流氓舆论”左右,被强暴后还要去死,给父母等亲人雪上加霜,弄不好还会让坏人逍遥法外。那正是亲者痛、仇者快的事儿,千万不能这样! 须知,遭强暴不是女性的耻辱,耻辱的是流氓,应遭到社会鄙视和打击的也是流氓,受害者是应受到法律保护和社会同情的。遭强暴后自己寻死是无能的表现,是“流氓舆论”的牺牲品。生命属于人只有一次,人死不能复生,新社会的女性不应因遭强暴而轻生,而应理直气壮地举起法律之剑来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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