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心强不怕苦,生命价值在业绩 高致贤 丛飞等一些才俊英年早逝,对祖国、对他们的家庭以及对他热爱的事业无疑是一种损失,人们深感遗憾,为之叹息。可我以为,爱事业胜过爱生命的他们,是会死而无憾的。 民语云:“有志不怕早死,无志枉活百岁”。这“志”就是对事业的成功、社会的贡献。生命是宝贵的,但它的宝贵正体现在事业有成及对社会的贡献上。我们之所以怀念雷锋等英才,就因为他对事业的不懈追求,对社会作出奉献。不然,全国与他们同日死亡的年轻的、年高的、与他同龄的人成千上万,为何我们只记住他们而未知他人?就因为他的业绩辉煌,奉献显赫。诚然,如果他们在为事业拼搏的同时又注意保护健康,能再为社会贡献一二十年,鱼与熊掌得兼,那是最理想的。但是,假如他为长寿放弃事业而苟且偷生,甚至贪安逸图享受而晚节不保,那再活一百年又有多大意思?衡量人生的价值,不在活了多少岁,而在事业上的成就如何、对社会的贡献大小。多少人,少年有成垂千古;多少人,空活百岁无人识。这就证明了社会总体的人生取向:有的人活着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仍然活着,英雄就是死了还活着的代表! 也许有人会说,生命是事业的本钱,生命没有了,还说什么事业与奉献?是的,干事业离不开生命,这正说明生命的价值在于干事业,生命不应赋予行尸走肉。人应爱惜生命,但爱生命的目的是为干事业。本人“天生苦命”,已拼搏了80余年,事实证明,人自由拼搏是累不死的。事业心强者,干事业不怕苦和累,若不让他干自己心爱的事业还会闷死哩!这里仿造几句名言来结束此文:生命诚宝贵,事业价更高。两者能双赢,理应乐哈哈。若为事业故,何须求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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