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五十周年库存我的文章 高致贤 本站搜索 站外搜索 google 百度 雅虎 人民日报五十周年库 加强救济物资发放督查 1997.07.21 加强救济物资发放督查 今春我和一位县领导同志下乡,见一农户已断炊数日,问副乡长,答曰:已决定给其救济粮,花名册报到区里未批回来。到区里询问,说已批转粮管所,到粮管所查询,说已批到某粮站,区秘书到粮站问,说已经过期。回过头来再问农户为何不按时去领,答曰:开仓发粮只3天,有些农户尚不知道已发放;去领时,粮站又说一张单子上好些户,必须全部到齐才发放,等领粮户把人约齐了,或粮站已下班无人发放,或是过期不发了。 县民政局的同志反映:某区的救济衣被发到某乡,竟被放在保管室内过冬,惨遭鼠咬虫蛀霉烂。另外,在救济物资的发放过程中,有的因“公”挪用,有的经办人员优亲厚友,致使特困户很少得到。 为此,呼吁各级领导加强对救济物资发放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把救济物资发放到被救济人的手中,让特困户真正感受到党对人民的关心和爱护。 (贵州大方县 高致贤) 《人民日报》 〔19970721№I〕 主办: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承办:广州市花都区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粤ICP务0508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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