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修改条例 高致贤 经过几番深思熟虑,A君提笔加上一条:“为确保首长安全起见,凡夜间提物品上楼者,必须先交保卫科进行安全检查!” A君当了二十多年的保卫干部,固守着一幢很重要的大楼。楼上住着首脑机关的不少要员,一个独门进出,谁进谁出该大楼,都必须从他们值班室的门前经过。当时尚无监视录像,但他的窗口正在门边,对出入者近乎于零距离观察。 为了领导安全,他曾订过不少安全条例,而且一次又一次的修改实施方案,没有出入者能漏过他火眼金睛,因之他多次获奖。 近来,他又从出入官员中发现了一个新动向:有基层官员提着大包小包,行动鬼鬼祟祟,尽往要员住处钻。其中包藏着许多不安全因素:茅台中是否有毒?希尔顿中会不会藏爆?电器里……联想起日前某区委书记被爆炸身亡之案,他越发觉得问题严重。倘要不准他们提包上去呢?他们人大小也是一颗星,说不准早晚成为自己的顶头上司,得罪得起吗?但又不能不管。最后,他想到修改条例。他认为原有的条例已经过时了,必须更新其中一些条款,才能与日俱进,否则先进难保。 加注:本条例与廉政无关。附言:请求批准执行。 修改稿上报不久,他便荣升为M民间协会副会长,调离他工作二十多年的保卫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