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质清贫 精神高洁赞 高致贤 在网上读到如意人生发《那个公开用了5年假币的老人,离开了,看哭了无数人》的帖子。见(附件1),深受感动,不禁想起我2007.7.31.发表于《宝安日报》的那篇《乞讨者的人格应受尊重》的小文。见(附件2)。当时,一位转业干部,说我此文的观点不对! 我说:皇帝与乞丐的人格都应该是平等的。现实生活中不平等的是他们的政治、经济地位。因此与他理论一番,各持己见,弄个不欢而散。一晃15年,那位朋友早已不知住什么地方去了。我一直认为:那些物质虽然清贫,但精神却很高洁的人更值得我钦佩!于是,我就结合此文,将我当年发表于《宝安日报》的那篇小文晒一晒,想听听朋友们对于这种观点的意见。 附件1: 那个公开用了5年假币的老人离开了看哭了无数人 如意人生 浙江温州有一位名叫郑祖龙流浪老人,起初,没有人在意他,但十年前,他来温州苍南的“矾山鲜面店”买面条,老人穿得破破烂烂的,无法正常交流。店主李国色就注意到他每次只是想要一点面条,却只能拿出脏脏的一两块零钱。李店主给大爷装一袋面条,还免费送上一些榨菜…… 五年前,菜市场拆迁重建后,老人似乎身无分文了。他依旧来到李国色的店中,拿出的却是一张张自己“手绘”的纸币。老人第一次拿出“手绘”的纸币时,李国色的老婆就笑了,因为就像小孩子画的一样。但李国色夫妻还是认真收下“钱”,依然给老人相同分量的面。 五年间,记不清老人来了多少次,可李国色始终这样对待他。而且特意嘱咐了所有店员,只要看到这个大爷,不管有没有钱,都要给他东西吃。 2022年1月7日凌晨,这位流浪大爷在过红绿灯时被车撞到头部,不幸离世。他用“手绘”假币买面条的故事,才流传开来。许多人都问李国色,他为什么这么做? 李国色说:我的想法很简单,那就是我们年轻人赚钱总比老人家容易一点。 老人一年也吃不了多少面条,把面条送给他,我也不会有多大损失。当然,故事到这里,还没有结束。李国色表示,会把老人手绘的纸币塑封保存下来,留着教育孩子。是的,使用“假币”的行为,不值得提倡。但面店老板从容接过,让一个被生活贫苦所迫的流浪汉,避免了食不果腹的窘迫。这已是包裹着尊严的慈善。 (这帖子后面紧接着还举了一些例子) 附件2: 乞讨者的人格应受尊重 高致贤 城市管理的内容之一就是撵走乞丐。这也有一定道理。但对乞丐也应区别对待: 深圳大学北门的人行天桥上常有一位断了右手掌的老太婆行乞,我常常见她,两次给过她2元钱后,第三次再给她就不要了,理由是我已给过她两次了。如果见我没与老伴同行,她便十分关心地问:“怎么不一起走?”去年我参与狮子会到蛇口开展救灾募捐,听到安徽遭受水灾,一位从安徽来的60多岁的行乞老大娘主动捐了一元钱。这种乞讨者多善良啊! 诚然,也不能以此就断定行乞者全是善良的,行乞目的不同,讨钱的用法各异。有突遭意外或一时没有找到工作,暂时讨钱解决燃眉之急的;有不愿接受家乡政府“低保”,想到深圳来讨点“活动钱”的;有懒惰的;也有“借乞行骗”的;甚至有诱逼老人小孩去“乞骗”的等等,他们的行为虽然与深圳这座国际花园城市的风格很不协调。但除了 “乞骗”者外,乞讨并不违法,故不能一概而论,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 那该如何对待呢?愚以为,行乞者也是人,首先要尊重他们的人格,关心他们的困难,暂时请他们到救助站去接受调查:对一时困难的,帮其联系单位或亲友、助其度过难关;对想来深圳乞讨发财的,礼送回乡;对懒惰的,驱逐出境刺激其自食其力;对以乞行骗的,按治安条例处理。具体问题个别解决,不必搞什么“专项清理”。最根本的办法是:各地政府有关部门要真正安排好特困户的“低保”生活。 2007.7.31.《宝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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