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淫之物,岂能推广?(闲言碎语身边事5) 高致贤 我国时下两地分居的夫妇已经不多了。连农民进城打工,也要夫妻同往,即使一方进不了工厂,也会在另一方工作的附近打零工,做生意或捡破烂,长相厮守、不再两地分居了。何况双方都有条件使用互联网遥控XingAi技术的夫妇?从正面说来,正常需要而又有条件使用这种用品的夫妇为数极少,它不具推广价值。 相反,这种用品,对于那些非法夫妻、婚外情侣关系的人,尤其是对那些缺乏性知识,最多好奇心,容易性冲动,常感性饥渴的青少年颇具诱惑力。它将意淫“具体化”,ShouYin“自动化”,有的人巴不得天天使用。但它酷似家庭中的“分化剂”,青少年中的“HaiLuoYin”,破坏稳定的家庭关系,摧残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助纣为虐,引诱青少年“上瘾”,进而导致堕落,甚至犯罪。有百害而无一利,诱淫之物,怎能推广? 但这种用品在“文化节”上又为什么“很受关注”?我估计:一是好奇,二是想用。想用者中的正常使用者不会多,“借物乱淫”者不会少。当然也还有如我辈者,怕这东两破坏婚姻家庭,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我们关注的是它的危害性,故不同意推广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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