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鹭国学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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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白鹭诗社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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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8 03: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白鹭诗社章程
(拟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白鹭诗社隶属于《白鹭国学苑》论坛,行政执行遵从论坛之调遣和安排。白鹭是一个由国学爱好者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民间学术研究社团组织。

第二条:白鹭论坛和诗社以及论坛属下其他部门,均坚持以弘扬中国传统文化与艺术为宗旨,挖掘、收集、整理和弘扬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国学瑰宝,为国学爱好者提供一个学习交流的平台,促进国学的复兴,推动国学发展,使国学服务于现代社会,并走向世界,以产生巨大的社会效应,为建设文化强国做出贡献。

第三条:《白鹭国学苑》白鹭诗社的一切活动,均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开展,合法有序登记和管理。


第二章  任务

第四条:保障刊物正常运行。以健康向上的学术思想为指导,进行国学的普及和学术研究,鼓励国学研究的探索与创新,传承中华传统文化,推进国学研究的发展和创新。加强传统文化艺术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国学复兴。拟组织学术研讨会、培训、讲座等活动形式;推进优秀国学研究成果进校园、进课堂;宣传和普及国学知识,提高市民国学素养。

第五条:挖掘扶植写手,宣传打造草根名人效应,展示推广优秀作品。培养热爱白鹭热衷传统文化与艺术研究、创作的新生力量,拓展中国传统文化与艺术交流学习的广阔平台。



第三章  会员

第六条:本诗社会员有别于《白鹭国学苑》论坛的注册会员,入社先注册论坛,再填申请表递交,批复同意并缴纳会费即为诗社成员。

第七条:凡拥护本社章程,自愿履行相关义务,具备下列条件,均可向本社提出申请,或经过本社会员推荐,经审核批准,即可加入。  

1、喜爱国学,并有加入本社的意愿;

2、有无基础均可,无基础可以进书院报班,边学习边投稿;

3、 关心国学研究传承,并为本坛本社发展提供支持和助力。


第四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本社会员有遵守本社章程、执行本社决议、参加本社活动、接受本社委托工作、维护本社利益、按时缴纳会费的义务;有对本社工作或领导提出建议、批评、监督的权利,有享受本社各项福利待遇,优先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并享有退会的自由。

第九条:本社会员负有维护本社名誉、利益不受侵害的责任,如发现有组织或个人对本社造成侵害时须及时向本社报告。

第十条:本社会员如有打着本社旗号进行诈骗、非法组织及盈利等严重违反本社章程、严重违法触犯刑律的行为,经查实,即取消会籍开除诗社,封号踢群。

第五章、诗社组织

第十一条:本社实行集中制,最高权利机构为《白鹭国学苑》论坛。诗社社长由论坛站长委任,诗社其他职务由社长委任。

社长职责:

1、确立栏目,下达任务及监督;
2、委任选派栏目负责人;
3、审议批准人事变动;
4、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秘书长职责

秘书处为本社常设办事机构,设秘书长一人。
秘书长职责:接纳会员办理入会手续,做好入会对接工作,管理社群,主持社群干部会议以及其他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副社职责
设副社一名、常务副社二名,协助社长日常工作。


第六章  经费

第十四条:经费来源

1、会员会费;
2、举办各种活动收入;
3、社会赞助等。


附则

第十五条:本章程自通过拟稿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白鹭国学苑》白鹭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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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鹭国学苑》白鹭诗社业务内容

一、诗社会员需要办理入会手续,需缴会费,每位每年100元人民币,一次性缴两年。期满后续费,如前,中途退社不退费。需要收据请注明。提交个人信息(网名、实名、性别、年龄、住址电话、qq号、微信号、寸照)。会员证分实物版和电子版,可自由选择。选择实物版将寸照邮寄给秘书长,用以制作会员证。


首席诗人上刊,需向诗社交纳上刊费300元人民币,五寸彩色半身照一张。

(初期由诗社顾问午午代办手续)


二、刊名定为《白鹭诗社》。规划主干线为四类,诗书画印。封面、封底、封二三为铜版纸彩页,其中彩插数页。


三、本刊栏目:

1、首席诗人
2、
3、
4、
5、
6、
7、
8、

根据每期诗材增减。

四、主要范围涵盖格律诗词、楹联曲赋、现代诗歌、散文杂文、长短小说等原创作品、评论和写作技巧等,以及原创书法、绘画、印章。


五、投稿须知

1、用韵

① 格律诗使用平水韵和中华新韵,平水韵为默认韵种,无须注明。新韵须在标题后括弧注明。飞雁拗救不属于格律,归入古风体;

② 填词使用词林正韵和钦定词谱。词后须附格依。格律以‘诗词吾爱网’检测为准。

③ 曲使用中原音韵,南曲建议用《洪武正韵》,新韵须在标题后括弧注明,并附曲谱;

④ 赋使用平水韵。



2、稿件格式

作品排版格式规范化,有诗别、诗题、署名、正文(格依)。原则上不建议附注,涉及地方特色介绍允许少量加注。具体格式请参照白鹭微刊。


3、严禁抄袭、剽窃。要求作品内容坚持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生活、热爱诗词,传递正能量,继承国粹传统,坚持改革创新,做到结构多变、内容新颖、意境奇妙独特积极向上。


4、每季稿件征集方向由社长定调,副社及栏目主编会同出题,呈报社长批复后,外发公告与征收,再汇编整理。收集审查严格把关主题、政治观点、学术论点,选优选佳。


5、每期稿件起止日期:

春季刊于头年12月1日至至次年2月28日中投稿;
夏季刊于3月1日至5月31日中投稿;
秋季刊于6月1日至8月31日中投稿;
冬季刊于9月1日至11月30日中投稿。

6、投稿地址:白鹭国学苑论坛文区各版,专题发布在指定板块。可常年日常发布作品作为候选。

7、栏目主编及编辑均有权对稿件中格律和局部错误、错字、错标点等进行修改。若作者不同意修改可注明,若本身有问题知会作者后而拒绝修改,那作为不合格稿件进行拒收。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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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鹭诗社职务表》

● 总顾问:午午
● 顾问:杜学锐、饶平安
● 社长:子善
● 副社长:老狐狸、小凉、宋正春
● 秘书长:春江明月
● 编辑部长:童话、水中月
● 副总编:太白散人(韩浩杰)
● 责编:紫荷、岳晓春、沧海一粟、笑捻粉香、风雨兼程、若澜
白鹭宗旨:文学原创基地,以文学交流为名义,以推出写手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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