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法”的寿命有多长? 高致贤 重发按:《“计生法”的寿命有多长?》是我十六年前写的文章标题。因为“计划生育”的要求,我们“30后”是错过了,但对我们的下一代却是刻骨铭心。当时是作为国家头等大事来抓,即是中心工作的重心。如果出现几种重要工作需要决定哪一种优先的时候,它就可以对于其它工作“一票否决”!为此国家还颁布了计划生育法,简称“计生法”。因此我于2004.7.14.发表了这篇小杂文(全文附后),说明当时的想法。 今天(2020.10.30.)我从宝安区卫生健康局的大门外经过,这栋大楼才竣工不几年,牌子就从“卫计委”改为“卫健局”了。我知道,在“卫计委”之前,卫生局和“计生委”是分别独立的两个单位。而卫生局只是地方政府的一个工作部门,计生委呢?它的全称是地方政府部门的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卫生局不过是为它服务的一个工作部门。所以,国家立了“计划生育法”。现在,“计生委”都不存在了,“计生法”由哪个单位来执行?故将16年前写的这篇旧作再发作为纪念吧! 须知,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处于不断地变化之中,法律也不例外。我当时提出这个观点是有不小风险的。但我预计那种干法不会长久,就大胆发表,不幸被我言中,也是一种巧合吧! 附:《“计生法”的寿命有多长?》全文于后—— 计划生育乃国之大计,立法保证其施行。最近的一些事情使我突然想到:这计划生育工作会不会中止于超生子女手里? 计生政策执行力度大,使超生户受到政治、经济乃至人格等方面的限制和打击。父母受治,殃及子女,尤其是殃及超生子女。他们受到一些本不该受到的政治歧视,仿佛被打入“另册”,心理受到创伤,幼小的心灵留下阴影,打上烙印,暗中仇恨计生工作。仇恨入心,在他们尚无权力改变现状之时,也许会忍气吞声,憋着一股劲儿努力学习,好好做人,仇恨的种子在他们掌握国家大权的时候一旦发芽,这“计生法”不就成了他们革除的对象吗?故想到“计生法”的命运。即使排除超生子女的消极因素,计生到了一定程度,人口负增长多了,“计生法”也该修改了吧! 不过,这种预测是很危险的,像当年马寅初先生预测人口增长一样! 2004.7.14.录于深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