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雅君为我补缺及其它 高致贤 我今天(11.19.)发表的《抄信杂感》,文中漏掉一个非常关键的字,遂使拙作的意义适得其反。这种事如果出现在WG期间,就有被打成FGM的危险,即使政治环境开明的今天,漏掉这个字也是错误的。此文发表前我也检查过,没有发现此错就发表了。发出后,很快就被我们新乐社区“快乐之家”的刘雅君“家长”发现,马上给我留言:“您的抄信杂感的一、残缺信函的第十八行 其实,普通人的信函才是反民情……。此处的反民情还是反应民情?请恕我多嘴。” 看到她的意见后,我马上就作了更正,但因我发表的网站较多,我没有编辑权的网站我就更正不了。所以,我在此向读者致歉的同时,特别向刘雅君阿姨表示衷心感谢!刘阿姨在指出我的错误时,还十分客气地说了一句“请恕我多嘴”。 我要告诉雅君同志,我是多么需要你这种“多嘴”啊!多有一些这样的“多嘴”,我写文章就会少犯一些错误。为此,我不但希望有更多的“多嘴”同仁,还需要对拙作挑眉指眼的老师。 本文到此,本可以结束了。但作为我们常来常往的刘雅君老朋友,我也想向刘雅君和其他关心本人作品的朋友们多多嘴。即是:“反映民情”还是“反应民情”?这里的“反应”和“反映”到底哪个准确?我对于这两个词的概念一直是模模糊糊的。今天,我为此查了《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其中: “反应”的4:事情所引起的意见、态度或行动。 “反映”的3:把情况、意见等告诉上级或有关部门。 两个都似乎可以用,刘雅君阿姨用了“反应”,我用了“反映”。到底用哪个更准确呢?我没有把握。这对于并非从事文字工作的刘雅君阿姨来说,无不是一种苛求!我在此提出这个问题,绝不是危难刘雅君阿姨,旨在提请同行讨论,希望我能够从中得到一个明确的概念。更希望有关专家、学者不吝赐教! 至于刘阿姨意见中还有需要用书名号和引号的地方,如果说电脑写作,也值得注意;但因是手机上的手写文字,也不必过于要求,只要读者看得懂就可以了。 2020.11.19于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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