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寻根问祖的杂谈21则之四 寻根问祖不应拘泥于字辈(续) 高致贤 拙作《寻根问祖不应拘泥于字辈》发出后,得到不少读友的关注,除同意拙作观点外,有的补充了很好的说明。 高治民宗亲说:还有一种情况是,可能族谱有误造成字辈不同,例如,历史上高怀德是高行周之子。可治民说,他家的族谱记载怀德公是行周的孙子,中间隔了一代高锡。他说他们那一带的谱错误较多。不过也难怪:高姓族谱,和其他族谱一样,是一种以表谱形式记载家族成员间血缘关系及家族重要成员事迹的文献类型。 魏晋南北朝时期,实行九品正制, “有司选举,必稽谱籍而考其真伪”,“官之选举,必由于簿状;家之婚姻,必由于谱系”(郑樵《通志氏族略序》),族谱也就成为了政府选举、士族出仕、门第婚姻的唯一根据,其作用之重可想而知。 直至唐代,此风不衰,国家设置谱局、谱官,谱牒都由官府修纂保存。唐太宗曾令吏部尚书高士廉等编谱系,"开元初,柳冲与薛讷复加刊纂,考定二十六姓为国之柱,十六姓为国之宗,太原琅邪王在焉。唐末五代以后,推广科举制度,士族制度瓦解,官修谱牒散亡,而私撰家谱却盛行起来,家谱的作用也逐渐由“别选举、定婚姻、明贵贱”的社会政治功能转化为“尊祖、敬宗、收族”等伦理道德教育功能。 明朝官修少了,民间尚未发动。 清朝大兴修谱,资料又没,自上出现拉名人的情况,自下一般还是准确的。 所以,自上,不要求一代一搞准,搞准了好。但难-----我以为,从始迁祖开始。1、准确挂靠世数;2、准确搞清下面发展。 我以为治民宗亲的说法很有见地,十分赞同,故借以作为拙作的续篇。谢谢治民宗亲! 201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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