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存疑”关于寻根问祖的杂谈21则之十七 高致贤 在历史研究中,常常会碰到一些史料记录上的矛盾,即是同一事物出现抑或结束的时间、地点、名称等不同,谁对谁错?没有第三方以上的史料来证实,也不可能去找几千年前的人证物证。对这样的历史问题,我们可以提出疑问,但不能盲目判断,更不能凭什么权威主观臆断做结论,所以只好存疑,等待证实。例如高大海《看了<崇文公先世世次探讨>的想法》中,对《崇文公先世世次探讨》文中的“ 适子郢”“ 郢子崇文”提出疑问。其理由是:?“史书记载,高郢(740-811),字公楚,其先渤海蓚人。高崇文(746—809)字崇文。其先渤海人,后迁幽州。他们的先世虽都出自渤海,但他们之间,只相差6岁。显然不是父子关系,多则是个叔侄而已!”。常理上最多是叔侄关系的疑问合乎逻辑,但这也只是以“史书记载”为前提来推断的,可是,那史书记载是否准确?如果没有史实来证明那史书记录的准确性,也就只有作为“存疑”处理了。 再如:历史名人——彝族巾帼英雄奢香夫人,史书只记载她的死期,找不到她出生时间的记载。人们只有根据当地知府黄宅中题写奢香的诗中的“华年十四嫁通侯”一句来推算奢香的出生年。可是,在给奢香夫人树铜像时,有关领导决定将人们常用的奢香出生年往前推,不给依据就作结论,这就不能不引起一些研究者的议论了。 至于大海提到“武将(崇文公)六十几岁有这英勇吗?”的疑问,那是不是以今推古,应该知道黄忠、廉颇等历史老将军,也只能作为存疑了!存疑不是结论,是一种实事求是的态度。可是,有的人不是这种态度,而是对于别人研究历史问题的文献吹毛求疵,发现其中一点问题,不找原因不存疑,而是加以否定,甚至于批判,否定对方,不管自己否定别人的依据足不足,都认为自己是对的,都要给别人扣大帽子,好像真理都在自己手里一样,那样的态度是不利于研究的。 2013.2.19.于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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