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花“面子费” 百姓代受穷 高致贤 孩提时听过这样一个故事:某君家里很穷,随时断炊,又很爱面子;捡来邻居丢掉的熟猪皮悬于门后,出门时先用猪皮抹唇,以示在家吃油,尽管饥肠辘辘,仍要穷撑门面。人们说他“死要面子活受罪”。我觉得那是私家之内政,没有挥霍公款,世俗逼他所为,值得同情。可恶的是到了1920年代,一些地方还要官要面子民受穷的劣行。贫困地区信息闭塞,管理落后。领导外出参观学习,开拓视野,提高认识,用心良苦。但因富裕地区生活标准高,参观者入乡随俗,伙食也开高标准:个人一餐饭,花掉贫困地区一个中层干部一月的工资,请一次客,花掉本地区一个事业单位一年的业务经费。理由是:不这样做怕人家瞧不起。这样做是为贫困地区争面子,开支当然由公款报销。包括洋烟洋酒送礼品,一应开销一个单。于是,一个参观者花掉的“面子费”就成千上万元。尽管当地百姓申请几十元的困难补助或几百元去办件修桥补路之类的福利事业也没有钱,“面子费”却是少不了的。群众称之为“官要面子民受穷。” 真正的参观学习是需要的,但不必用公款去撑门面。倘将那些“面子费”为当地群众办些实事,就比以旅游为主的参观学习好得多。但因以公款撑门面者皆为领导,下级不敢说,上级司空见惯,群众只好无话可说了! 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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