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查与巨额赃款相关的工程 高致贤 深圳商报曾报道,深圳巨贪黄亦辉《家中赃款堆成小山》,其中,受贿1600多万元,还有近2000万元不能说明来源合法的财产。这笔赃款令人触目惊心,不禁令人联想到一个问题:与这些赃款有关的工程值得追查,看看是否有“豆腐渣工程”?黄犯原是管公路建设的,1600多万元是包工头贿赂的,他是利用发包工程大权受贿,那近2000万元来源不明财产中少得了包工头行贿?可以肯定,凡是通过行贿包到的工程,包工头都会从中贪污大笔钱财。这些行贿和贪污的巨款,就是他们狼狈为奸,鲸吞国家工程投资。这就势必对工程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给他们经办的工程留下后患。若不跟踪追击,查其有关工程的问题,便会后患无穷。除恶不尽,余患未了。 有必要追查“贿赂工程”的另一理由是,包工头既然以行贿拿到项目,他们定会用行贿去打通其它关节。这些工程外的开支,都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工程款被蛀虫们吃掉,哪还会有合格工程?大的贪污受贿案多出在基建工程中,贫困的贵州省的原交通厅长卢万里贪污的工程款就数以亿计,何谈经济发达地区?故尔,查出利用发包工程受贿的巨贪之后,必须顺藤摸瓜,从黄亦辉之类案犯的犯罪事实中找出头绪,追查“豆腐渣工程”,千万不能满足于抓出几个巨贪就行了。
|